蔡甸区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33)

2022-10-24 09:50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回头看”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省第33项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

二、整改情况

1.强化湖泊保护宣传,不断加大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以及河湖长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河湖志愿服务、碧水保卫战等形式多样的湖泊保护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公众参与湖泊保护良好氛围。

2.全面施行流域河湖长制,按照“一湖一策”、“一湖一规划”,加快推进湖泊综合治理,开展重点整治湖泊水质提升,2019年以来,我区先后实施并完成东北湖、小官莲湖、瓦家赛等12个湖泊治理工程,以及沉湖湿地、后官湖退养(渔)还湖工作,全区湖泊水质总体稳定提升,全面消除了劣V类湖泊,V类湖泊大幅度减少。

3.保持违法填湖高压严打态势,加强湖泊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填湖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9年以来,累计开展违法填湖占湖严打整治专项行动8次,出动巡查人员2609人次,车辆623台次,违法填湖、占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武汉市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2年10月24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6981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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