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48)

2022-10-24 17:00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省第4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

2012年颁布实施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要求编制湖泊保护规划,但大部分地方行动迟缓,一些湖泊的保护详细规划至督察进驻仍未编制。部分已批准实施的规划现状调查不实,制定的保护措施不到位。

二、整改情况

1.开展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梳理排查,重点对全区纳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完成情况、已批准实施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现状调查和保护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存在现状调查不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2.以施行流域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结合湖泊保护规划,制定湖泊年度计划及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并实行考核管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强化湖泊保护宣传,不断加大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以及河湖长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湖泊保护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公众参与湖泊保护良好氛围。

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2年10月24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6981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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