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汉水、高罗河、琴韵等7个 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汉水、高罗河、琴韵等7个 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2021-09-15 12:00 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2-07186 发文日期 2021-08-31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文    号 蔡政〔2021〕56号
分   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汉水、高罗河、琴韵等7个社区居委会的批复


中法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事处、蔡甸街道办事处、索河街道办事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武发〔20126号)、《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武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六届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设立中法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事处汉水社区居民委员会、高罗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琴韵社区居民委员会,蔡甸街道临嶂社区居民委员会、莲花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滨江社区居民委员会,索河街道龚家渡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中法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事处汉水社区负责新阳花苑、三和名仕城和汉水新城小区等三个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其职数按7人设置。

中法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事处高罗河社区主要负责西山林语小区、三五四五小区、唐河还建小区与新天大道北部临街单位(包含武汉市政路桥公司、武汉市司法局汉阳强制隔离戒毒所、26路车站、蔡甸路桥等)单位范围内的居民管理和服务,其职数按7人设置。

中法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事处琴韵社区主要负责东起黄陵还建社区,西至杨湾还建社区,南起马鞍山知音故里,北至中法友谊大道的管理和服务,其职数按5人设置。

蔡甸街道罗家山社区在原社区辖区范围内,以文兴路为界分设出一个新社区,命名为临嶂社区,其职数按9人设置。管辖范围东起新福路46号(中医院正门)—新福路102号(罗家山小区),西至文兴路111号,南起莲花湖大道189号(恒瑞上城),北至树藩大街468号—树藩大街520号(中医院北门),分界线以西为罗家山社区,以东为新成立的临嶂社区。

    蔡甸街道知音社区在原社区辖区范围内,以茂盛路为界分设出一个新社区,命名为莲花湖社区,其职数按9人设置。管辖范围东起实验小学东门,西至临嶂大道135号(区纪委办公楼)—成功三路(中海尚城),南起成功大道与临嶂大道交汇处(职教中心背面)—实验学校正门,北至蔡甸大街206号(电信大楼)—蔡甸大街224号(六小北门)。分界线以东为知音社区,以西为新成立的莲花湖社区。

蔡甸街道工农社区在原社区辖区范围内,以工农路为界分设出一个新社区,命名为滨江社区,其职数按7人设置。管辖范围南起汉阳大街141号—汉阳大街155号(城市便捷酒店),北至东工农路46号—工农路108号,西至同心路57号(雄达商住楼),分界线以东为工农社区,以西为新成立的滨江社区。

索河街道龚家渡社区负责东起龚家渡桥,西至丁湾村村委会,南起金龙村郭家咀,北至西湖路区域范围内居民的管理和服务,其职数按5人设置。

三、区民政局、中法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社事处、蔡甸街道办事处、索河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干部群众工作,在即将开展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统一组织新批准成立的7个社区选举首届社区“两委”班子。同时,于2021年底12月底以前完成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选址和配套建设工作,确保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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