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蔡甸区2021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蔡甸区2021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3-31 23:50 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1-32516 发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 效 性 有效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蔡甸区2021年统筹使用财政

专项资金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蔡甸区2021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规划及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1331


蔡甸区2021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规划及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精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189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11号),推进我区涉农资金整合与统筹,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现代农业、高标准农田、灾后恢复重建、农业社会事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扎实推进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加强全区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产业发展、聚焦稳定就业、聚焦村基础设施完善、聚焦疫情汛情影响,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作用,不断提高全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效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整合中央、省、州、区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二)坚持集中使用。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总体思路,对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按照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要求,统筹安排,重点集中投入,充分发挥涉农统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坚持规划引领。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为引导,与部门规划相衔接,建立项目库。明确主要目标、建设任务、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等内容,统一规划项目及统筹使用资金,发挥资金集中投入的实际效应。

(四)坚持规范运行。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四、统筹范围

2021年,全区计划统筹各级各类涉农财政资金127219.74万元,其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6763万元、省级4745万元、市级1993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95773.74万元。统筹资金重点支持六个环节: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共计统筹资金22813万元。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资金22252万元;贫困生资助及中职高中免学费561万元。

(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共计统筹资金4350万元。安排池塘养殖尾水治理150万元;设施渔业建设200万元;三农保险4000万元。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统筹资金7980万元。安排蔡甸区高标准农田建设7980万元。

(四)灾后恢复重建共计统筹资金12396万元。安排蔡甸区江滩公园灾后重建及通道闸口改造工程1500万元;蔡甸区2020年灾后堵口复堤工程2875万元;蔡甸区汉阳闸除险加固工程1100万元, 蔡甸区农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项目5921万元,石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1000万元。

(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共计统筹资金21503万元。安排全区公共文化建设656万元;全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3293万元;基础教育类补助6348万元;残疾人两补200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1700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700万元;孤儿生活救助33万元;农村户厕改造1058万元;城镇低保1296万元;农村公路养护2249万元;蔡甸区S114辜湾村段降坡改造工程232万元;柏刘线砂石集散中心连通道至张湾桥段改造工程438万元;蔡甸区松茅线改造工程1500万元。

(六)生态文明建设共计统筹资金58177.74万元。安排蔡甸区农村安全饮水供水加压及管网新改扩建工程1000万元;蔡甸区石洋湖水生态修复工程10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省级美丽乡村及公益事业)2250万元;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450万元;美丽乡村项目11100万元;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19000万元;扶持赏花游(休闲游)项目600万元;城管综合治理2462万元;“一江两山”生态工程119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项目196.74万元;生态特色小镇建设项目15000万元;提升全区生态文明旅游、花博汇等公共文化建设5000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区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日常工作,通过定期召开部门统筹协调会议,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对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研究部署,推进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各级、各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协调衔接到位、资金整合到位。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完善项目统筹机制。区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涉农资金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涉农资金过程中,各街乡(园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区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统筹方案,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农”改革、新型经营主体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类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区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资金项目对接,做实统筹方案。

(三)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结合支农支出特点,健全预拨清算、分次拨付、按进度拨付等机制。加快支农预算执行,确保涉农资金早支出、早见效。及时办理报账程序、尽快验收等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及早开展支农项目前期工作,做到资金指标一旦下达,及时拨付使用,确保全年统筹整合资金拨付使用进度达标。根据上级下放资金分配权限和推进统筹使用的新形势,严格按照《蔡甸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用得优。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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