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蔡甸区 “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1-74685 | 发文日期 | 202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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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 效 性 | 有效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蔡甸区
“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蔡甸区“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蔡甸区“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0〕16号)、《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财金〔2021〕268号)精神,结合蔡甸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范围
(一)申请企业纳税及工商注册地在蔡甸区。
(二)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市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担保支持对象。
二、担保要素
(一)单户限额
单户担保贷款金额原则上不高于1000万元(含),单户担保贷款金额不高于300万元(含)的项目,原则上采用信用为主的方式;单户担保贷款金额超过300万元且不高于1000万元(含)的项目,需增加必要的担保措施(如不动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担保方式
武汉融担采取“见贷即保”的方式,合作银行审核通过后放款前,武汉融担不再对企业进行调查、审查,直接为项目批量化提供担保。
四、费用标准
武汉融担按照不高于贷款本金1%/年收取担保费。其中,单户金额100万元(含)以内的,免收担保费。
五、合作方式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鼓励银行制定有利于蔡甸区企业的“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确定意向合作银行,与合作银行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首批合作银行选择采用意向合作机制,满足基本条件且能够正常签订协议即可进入合作银行名单。从第二年度开始,采用竞争性磋商机制,由区金融办从申贷率、年度投放规模、投放时效性、利率水平及不良率等方面择出下一年度合作银行进入名单。
六、风险分担机制
合作银行负责对担保贷款业务进行批量化受理、审批、放款,武汉融担先对此提供批量连带责任保证,后再向省再担保集团及市区财政寻求约定比例的风险分担,风险分担比例为:省再担保集团40%、武汉融担20%、合作银行20%、市区财政共20%。
七、奖励与风险补偿
(一)奖励。区财政对投放“再担园区贷”总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且排名前三的合作银行,按照年度投放总贷款额度的1.5%标准给予奖励,每家银行每年本项奖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风险补偿。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对蔡甸区“再担园区贷”合作银行在发放贷款后产生的风险损失给予风险补偿,风险补偿资金将分担合作银行承担风险损失责任部分的15%。对风险补偿资金代偿的贷款本息,由合作银行向借款企业进行追偿,追偿所获资金扣除诉讼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后,转入风险补偿资金专户。若企业破产或倒闭清算,或对企业诉讼且依法裁定执行终结的情况下,对代偿的最终损失部分予以核销。
同一银行同时符合上述奖励和风险补偿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办理,且不超过其区级实际经济贡献。
八、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金融办)、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及各街道乡(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再担园区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再担园区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集中审议研判,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督促全流程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政府办(金融办)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关成员单位接任同志递补。
(二)明确职能职责
区政府办(金融办):负责对接相关银行,配合制定激励政策。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融资需求收集、预审。
各街道乡(开发区):负责企业融资需求收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融资需求名单预审。
区科技和经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乡(开发区)上报的企业融资需求名单,并报送武汉融担。
武汉融担:负责对“再担园区贷”工作的指导,做好融资需求名单的初审及与合作银行的对接。
合作银行:负责对融资需求名单的终审,贷款的审批发放。
(三)注重督促指导
“再担园区贷”工作涉及单位多、事项多、难度大,区政府办(金融办)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行业内的特点,制定相应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和推进措施,确保我区“再担园区贷”工作稳步推进。
武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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