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甸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关于《蔡甸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2022-04-15 10:00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一、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2018年,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35号)。2017年,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全域旅游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武发[2017]21号)。以上文件阐述了全域旅游创建的重要意义、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了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供给、完善全域旅游配套设施、加快智慧旅游体系建设、优化全域旅游环境、强化全域旅游市场监管、拓展全域旅游客源市场七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蔡甸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二、整体结构

《实施方案》主要由五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实施步骤、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在建立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政策保障机制、提升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旅游供给要素、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与安全体系、加强全域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机制、完善全域旅游营销体系、强化改革创新力度、强化工作协调力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力争实现2022年至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成立蔡甸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综合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间问题。加快推进旅游企业组建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酒店协会、民宿协会、餐饮协会、景区协会等行业协会或组织建设。

(二)健全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的政策保障机制。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体现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定位,考虑和满足旅游发展的需求;保障旅游发展资金支持、土地支持以及人才支持。

(三)提升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外部交通、内部交通体系,建设复合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立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建设配套设施完备的景区生态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

(四)优化旅游供给要素。推动区内具备条件的景区、酒店民宿提档升级。打造游客主要集散区域餐饮专区和购物专区。举办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节庆活动;推进“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农业”“旅游+商务”等融合发展。

(五)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与安全体系。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作用,健全旅游投诉制度;推进文明旅游,开展旅游志愿服务;加强旅游风险管控,建立旅游救援合作机制。

(六)加强全域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机制。加强旅游环境资源保护,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强化全域旅游宣传教育,实施惠民旅游政策,开展旅游扶贫富民。

(七)完善全域旅游营销体系。建立文化、宣传、体育、农业、商务等多部门参与的营销机制,各部门和单位在对外宣传交流中都推介旅游,并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多个平台进行目的地营销。

(八)强化改革创新力度。解决旅游发展瓶颈问题。从本地实际出发,敢于突破,大胆实践,找到能够解决制约地方长期发展问题的突破性、实质性的措施,包括在土地政策、财政投入政策、投融资政策、项目审批、旅游人才教育政策等领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鼓励创新实践,在旅游管理体制、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产品开发、产业融合、营销推广、全域旅游政策支持、旅游数据统计等方面,通过先行先试,成效显著,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九)强化工作协调力度。全区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全区上下“一盘棋”的格局,确保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四、相关说明

(一)任务要求。全区各部门根据附件2《蔡甸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二)时间要求。创建工作从2022年4月起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开展。其中,2022年4月中旬之前为申请创建阶段,2023年3月底之前为准备验收阶段,2023年4月底之前为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全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任务,明确时间限制与任务要求,稳步推进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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