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1-64171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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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落实近期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段时间以来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和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按照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建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区住建局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对在建工地按区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市城建专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源评估和重大隐患台账情况。
(三)员工安全知识掌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
(四)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五)特种设备安全、起重吊装安全管理情况,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现场消防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危险化学品管理、涉燃气施工、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情况。
(六)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警、恶劣天气应对和应急信息报送等应急管理情况。
(七)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具体工作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全面动员,立即开展参建项目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有关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督查组将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发现未落实的,严肃进行执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参建单位要认真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拿出行之有效的硬措施,压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查处。区建管部门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到位。督查检查中要把员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对该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对安全工作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后反复出现的,立即暂停施工,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三)加强通报,形成震慑作用。我局将收集隐患排查情况,对问题较多、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约谈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将全区通报批评。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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