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甸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2-11-08 14:15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发布日期 2022-11-08
发布机构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分   类 有 效 性








蔡发改投资〔202273


关于蔡甸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蔡甸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代码:2211-420114-04-01-273699)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为贯彻水污染防治的重要精神,落实污水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切实保护水环境,提高污水设施的服务水平,为积极应对凤凰山工业园及中法生态城的污水也进入污水处理厂所带来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建设,削减点源污染入湖入港总量,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及工期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蔡甸区城头山以西、京珠高速公路以东的石洋村处;建设工期2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将蔡甸污水处理厂从现状10×10⁴ m3/d处理规模,扩建至15×10m3/d处理规模出水均执行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本次扩建用地面积共48.08亩,部分建、构筑物位于二期已征地范围内,另需新征地34.59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面积共12748.76平方米,包含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构筑物,高度6.8米,建筑面积198.5平方米)、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构筑物,高度5.8米,单座建筑面积294.08平方米,共2座)、前置厌氧改良式氧化沟(构筑物,高度6.8米,单座建筑面积3479.67平方米,共2座)、鼓风机房(单层,层高9.5米,建筑面积276.5平方米)、二沉池及配水污泥泵房(构筑物,高度4.2米,单座建筑面积1529.64平方米、2座)、变配电间(单层,层高6.75米,建筑面积412.18平方米)、除臭单元(构筑物,高度2.7米,建筑面积248平方米)、综合楼(占地面积896平方米,6层,层高3.6米,总高23.6米,总建筑面积3037平方米)、储泥池(构筑物,建筑面积56.8平方米)等,改扩建污泥脱水机房(单层,扩建54平方米)、二次提升泵房(设备扩容)、机械过滤滤池(设备扩容)、紫外消毒渠(设备扩容)、巴氏计量槽(设备扩容)等配套建设电气设备、自控设备、厂区道路、绿化、围墙等设施,改扩建厂前区。

四、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497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549.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42.98万元,预备费1791.40万元,专项费用(暂估)540.00万元,建设用地费(暂估)204.1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区政府投资。

其他未述之处按国家、省、市、区各有关规范执行。请抓紧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按基建程序报发改局审批。


: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2022118










抄报:市发改委

抄送:区住建、资规、审批、财政、环保、审计、统计局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118日印发

                                        共印4

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蔡甸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重要材料









说明:

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或自行招标,招标人或者委托单位必须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


二〇二二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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