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8月12日)

2022-08-18 09:48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餐具)信息,涉及我区14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17批次食品(农产品、餐具)。现将不合格食品(农产品、餐具)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蔡甸区乡水人家使用的餐具1批次(饭勺)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对店内使用餐具重新进行消毒。

(三)对该店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武汉永兴春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豌豆”(生产日期:2022-04-11)

(一)抽检基本情况: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该公司于2022年元月已搬离原注册登记地址,下落不明,无法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 我局已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目录。

三、湖北善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黄陂肉丸(规格240g/盒、生产日期2022-05-25)

(一)抽检基本情况: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食品。

2、调查该公司生产记录、出入库记录和销售记录,当事人于2022年5月25日生产预包装食品黄陂肉丸100盒(规格240g/盒),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使用9盒,其余91盒于2022年5月26日出库配送到该公司门店(雪松店)销售,5月28日销售门店因滞销向该公司退回68盒,该公司对退回产品按处理流程已作员工餐自行处理。

(三) 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召回涉案食品,并立案调查。

四、武汉市蔡甸区秦园餐饮店使用的餐具1批次(长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对店内使用餐具重新进行消毒。

(三)对该店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五、武汉市蔡甸区罗朝柒小吃店使用的餐具1批次(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对店内使用餐具重新进行消毒。

(三)对该店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六、蔡甸区鱼王盛宴餐饮店使用的餐具2批次(不锈钢饭勺、八角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对店内使用餐具重新进行消毒。

(三)对该店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七、蔡甸区甲圣餐饮店使用的餐具3批次(长方形盘、小圆盘、梅花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对店内使用餐具重新进行消毒。

(三)对该店使用不合格餐具的行为,我局予以立案调查。

八、武汉市蔡甸区何学俏邻居超市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04-26)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生姜。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于2022 年4 月 26 日从武汉市洪山区万里蔬菜商行购进生姜20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九、武汉市蔡甸区刘均平超市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2-04-25)

(一)抽检基本情况: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于2022年6月14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超市,同时对该超市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香蕉。

2、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十、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武汉蔡甸店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04-27)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生姜。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于2022年4月27日从武汉市洪山区志强蔬菜商行购进生姜27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十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蔡甸奓山店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2-04-24)

(一)抽检基本情况: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香蕉。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于2022 年 4 月 24 日从武汉利华精品农产品有限公司购进香蕉11.5 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十二、武汉市蔡甸区富盟奓山连锁店经营的黄颡鱼(购进日期:2022-04-25)、国产香蕉(购进日期:2022-04-24)

(一)抽检基本情况:黄颡鱼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国产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黄颡鱼、国产香蕉。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于2022年4月25日从蔡甸区定辉水产品经营部购进黄颡鱼5公斤,2022年4月24日从赵红云水果批发部购进国产香蕉54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十三、武汉至尚云合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2-04-24)

(一)抽检基本情况:长豆角经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长豆角。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于2022年4月24日从武汉老百姓农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内南3区2排18号)处购进6.7公斤, 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十四、蔡甸区思菡轩生鲜超市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04-19)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生姜。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于2022年4月19日从白沙洲大市场蔬菜区文明商行购进生姜10千克,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十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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