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10月20日)

2022-10-21 16:47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阿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南瓜子两批次(生产日期分别为 2022年5月12日、2022年6月8日)及原味葵瓜子一批次(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1日)

(一)抽检基本情况: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上述三批次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公司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8元;2.罚款30000元,罚没款共计30068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武汉阿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主要原因为生产部工作人员未按照操作规范操作,储存不当受潮所致。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保证食品安全:1、加强员工培训,规范储存行为;2、加强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