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12月1日)

2022-12-01 17:18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农产品)信息中,涉及我区1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20批次食品(食用农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雄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素牛肉(香辣味)(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06-08)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Q/WXX 0001S- 2021《调味面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成品库未发现涉案批次产品。

2、该公司提供生产记录显示:2022 年6月8日生产散装称重调味面制品风味素牛肉(香辣味)28件,2022 年6月10日全部销往江西省抚州市熠航食品店,

(三)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要求公告召回涉案食品,并立案调查。该公司向江西省抚州市熠航食品店发出产品召回通知,现已召回2件并完成无害化销毁处理。

二、武汉市蔡甸区怡星美食店的“极品冰鲍刺身”、“法罗三文鱼刺身” (生产日期均为 2022-08-25)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上述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要求该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对店内加工冷食餐用具重新进行消毒,同时予以立案调查。

三、武汉市蔡甸区和润家超市经营的秋摘幼芽紫菜(生产日期:2022-07-01)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干重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食品。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于2022年7月8日从武汉市东西湖区千里香食品经营部购进秋摘幼芽紫菜1件(规格:24袋/件),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四、武汉夏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太子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900 克/袋, 生产日期:2022-07-28)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成品库未发现涉案批次产品。

2、该公司提供生产销售记录显示: 2022年7月28日生产黄太子鸡精调味料(规格900克/袋)335包,除去抽检和留样使用5袋,于2022年9月5日出库销往湖北省随州调味品经销店330袋。

(三)我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要求公告召回涉案食品,并立案调查。该公司发出产品召回通知,于2022年10月11日召回122包并完成无害化销毁处理。

五、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蔡甸购物广场经营的青梗芹菜(购进日期 2022-09-01)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辛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青梗芹菜。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于 2022 年 9 月 1 日从聊城市东昌府区兄弟果蔬专业合作社购进青梗芹菜11 千克,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六、武汉市蔡甸区东方综合市场周利霞经营的白豇豆(购进日期 2022-09-16)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户已退出市场未再经营,且无法联系,我局中止调查。

七、武汉市蔡甸区东方综合市场刘娟娟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 2022-09-16)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经营户已退出市场未再经营,且无法联系,我局中止调查。

八、武汉市蔡甸区渔夫家谣餐厅(杜良宜)经营的基围虾蘸料(自制)(加工日期 2022-10-17)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个体工商户于2022年11月17日注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中止调查。

九、武汉市蔡甸区姚永千蔬菜经营部(姚永千)经营的青豇豆(购进日期 2022-09-21)、红椒(购进日期 2022-09-21)

(一)抽检基本情况:1、青豇豆经抽样检验,克百威,三唑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红椒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个体工商户于2022年11月24日注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中止调查。

十、武汉市蔡甸区东方综合市场纪江经营的红椒(购进日期2022-09-16)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个体工商户于2022年11月24日注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中止调查。

十一、武汉市蔡甸区东方综合市场王艳经营的青豇豆(购进日期 2022-09-16)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个体工商户于2022年11月23日注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中止调查。

十二、蔡甸区永焱蔬菜经营部(张秀华)经营的白豇豆(购进日期 2022-09-19)、生姜(购进日期 2022-09-19)

(一)抽检基本情况:1、白豇豆经抽样检验,倍硫磷,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生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个体工商户于2022年11月23日注销营业执照,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中止调查。

十三、武汉市蔡甸区王娟超市经营的广式月饼三批次(哈密瓜味、草莓味、豆沙味) (生产日期均为:2022-07-11)及香菇豆干两批次(牛汁味、五香味)(生产日期均为:2022-06-20)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抽样检验,上述批次广式月饼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批次香菇豆干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该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该超市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食品。

2、该超市提供食品进货台账记录显示:该超市于2022年7月11日从钟祥市广生庵食品厂购进广式月饼(哈密瓜味、草莓味、豆沙味)共30公斤,于2022年6月20日从重庆全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香菇豆干(五香味、牛汁味)共50公斤。至现场检查时销售月饼26公斤,剩余4公斤已由厂家召回;销售香菇豆干40公斤,剩余10公斤已由厂家召回。超市已售出食品因销售时间间隔较长无法召回。

(三)我局责令该超市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同时开展核查处置。

十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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