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 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2-06-27 09:25 武汉市蔡甸区医疗保障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2-47183 发布日期 2022-06-27
发布机构 武汉市蔡甸区医疗保障局 文  号 蔡医保〔2022〕 4号
分   类 综合政务 有 效 性 有效

蔡甸区“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

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公安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37号)和《市医疗保障局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武汉市“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医保监〔202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以打击“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为重点,对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包括:

(一)基因检测结果造假问题,尤其是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问题;

(二)血液透析领域诈骗医保基金问题,尤其是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诈骗医保基金问题;

(三)利用死亡、五保参保人员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享受医保待遇问题;

(四)通过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病及门诊统筹等方式违规报销问题;

(五)全区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中违法违规、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

(六)定点零售药店盗刷医保卡、医保卡套现、倒卖药品、串换药品问题。

二、职责分工

(一)医保部门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联合医保和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初)

1.制定工作方案。区医保局根据辖区内“三假”突出问题(包括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及基金监管薄弱环节,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责任分工。

2.开展动员培训。区医保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三假”专项整治工作培训。

(二)集中整治(10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至7月中旬,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全面开展“三假”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对照整治重点,自查并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项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前将违法违规所得足额退回。深入剖析违法违规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医保局。

2.开展抽查复查。10月底前,完成抽查复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除同济医院(中法院区)和2家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药店由市级负责检查,区内其他定点医药机构均由区级负责抽查复查。原则上实现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三)总结固化成果(12月底前)

区医保部门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评估工作成效,形成制度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区“三假”问题整治联合专班,由区医保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医保、公安、卫健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联合专班设在区医保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增强监管能效。医保部门要完善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之间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能力,运用行政执法等手段,抓紧飞检问题整改,严肃纠正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效能,及时惩戒医保骗保问题。公安部门运用刑事和行政执法手段,及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以案促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医保部门及时向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移送案件,并做好跟进配合。凡移送公安部门的案件定性处置后,由区医保部门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医保局,市医保局收集整理后报省医保局;凡移送卫生健康部门的案件,由各区医保部门实时更新进度,按月报送市医保局,市医保局收集整理后按月分别报送省医保局、市纪委监委。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治效果。充分运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以及大数据分析、筛查,及时锁定可疑线索,找准问题。广泛征集诈骗医保基金问题线索,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对线索逐一核查、限期清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城、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针对医药机构自查发现问题,区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全面查堵漏洞,督促整改落实。对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分类处置。建立健全医保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协同衔接机制,对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失职失责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强化行业自律,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加强医保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医保部门要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谁处罚谁公开”的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凡是行政处罚案件,一律向社会公开。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可以阶段性发布,也可以一案一发布,联合或单独发布,最大限度地震慑违法者,最大力度地保护人民群众。

(四)及时分析汇总,促进工作开展。要建立每周工作台帐,每月22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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