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

2022-04-26 16:00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2-13935 发布日期 2022-04-26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省政府令第412号)、《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以及武汉市相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筹考虑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保障质量安全与提高审查效率的关系,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坚决坚定、蹄疾步稳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推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措施

(一)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安全风险、实际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将建设项目分为特殊建设工程和非特殊建设工程两大类。

1.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前审查。

2.非特殊建设工程分为低风险建设工程和一般建设工程。低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图免于审查。取消低风险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须将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上传至联合图审平台,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对于建设工程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

低风险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1)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多层住宅和建筑物性质为办公等的一般公共建筑;

2)跨度小于12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或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多层厂房、仓库、公用辅助用房等工业建筑;

3)小型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建筑装饰工程;

4)城市支路及附属设施、小型给水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新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建设工程实行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一般建设工程指除低风险建设工程以外的非特殊建设工程。一般建设工程可实行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由建设单位承诺新建建筑在地下室底板(承台)施工前,市政项目和改、扩建建筑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即可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作为后续施工的依据。

(二)严控联合图审内容。进一步强化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审查,主要聚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消防、人防、抗震、技防、防雷等安全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缩减海绵城市、通讯等不涉及主体安全的审查内容。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的,不需进行施工图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任意压缩勘察设计周期和费用,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校核、审核、审定程序,严格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

(二)加强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双随机、一公开” 和“互联网+监管”抽查和检查,对抽查或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依法进行处罚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免于审查的低风险建设工程,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60%,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

(三)开展市场信用评价。将逐步建立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等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并按规定将信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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