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序号3)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1-69565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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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7年4月1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就省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意见
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缓慢,2015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仍占到工业增加值的40%左右,宜昌等地市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不降反升。
二、整改情况
1、把严准入关口。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执行)》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控,严把项目审批关。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逐步构建了以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的新格局,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由2016年2%下降到2020年0.3%。
3、坚守产能底线。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我市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排查我区无违规新增钢铁产能、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和已退出产能复产的三类情形企业。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2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027-8499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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