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甸区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2月26日在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江波

2021-11-15 09:12 蔡甸区审计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1-65044 发布日期 2021-11-15
发布机构 蔡甸区审计局 文  号
分   类 审计 有 效 性 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以落实为先,着力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蔡甸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事项下发督查通知,责成各相关街、乡、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按照“数值化、表格化、责任化、序时化”的要求制定整改电子台账,逐一挂号,整改期限内实时更新各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将其纳入督办范围,做到“不遗一事、不漏一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现审计整改精细化管理,将审计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做实做到位。

(二)以务实为要,着力提升审计整改效果。相关街、乡、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实行对账销号。各被审计单位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党委(组)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一些单位建立完善了整改协调机制,做到任务、责任、时间节点“三明确”,增强整改合力,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以制度为纲,着力提升整改结果运用。加强纪检监察、巡察、财政、税务、审计、国资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在问题协查、线索移送、专项检查等方面加强沟通,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助。根据审计建议,出台《蔡甸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蔡甸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区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政府投资等4方面的问题,向51个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清单,涉及130个具体问题,其中:116个问题整改到位,1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整改促进资金收回1260.24万元,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12项。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余额长期挂账189.88万元未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全部清理调账。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台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非税分局进行了财务大检查,对各单位建立出租出借收入明细管理台账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没有设立明细管理台账的单位督促立行立改。在非税收入管理上,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时更新收入项目库,规范操作流程,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是延伸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大集街组织专班人员进行催收,已全额收回租金425.8万元并及时上缴至金库;区融媒体中心经过催收,房屋租金141万元已足额入账;关于区黄陵矶闸管理处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武汉力天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租金的问题,该土地属于插花地带,武汉力天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租土地权属问题与开发区政府存在争议,目前就权属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

三是资产处置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正按《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国有资产处置相关手续。

3.关于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区财政局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沟通协调,2020年在新冠疫情期间经区土地交易中心做工作,唐涛已交齐尾款。

4.关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拨付的问题。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和村道安防资金,区财政局依据项目资金拨付要求,按项目实施单位用款方案及项目进度拨款;二是省级农业财政工作综合考评激励性资金,目前区财政局已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方案,办理相关拨付手续;三是2019年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区文化和旅游局已完成对该项资金的分配,并办理了请款手续,区财政局对此资金已进行了拨付。

5.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基本情况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蔡甸区最后一笔建设工程类政府购买服务是在2017年1月。此后未发生将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数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规范的问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预算管理,结合实际进行预算编制,做到数额准确、内容完整;商务局机关与其二级单位招商服务中心已合并编制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预算;其他单位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把年度计划进行分解,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报表,避免今后出现类似的现象。

2.关于少数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决算报表(草案)编制不实,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口径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蔡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等2个部门在下年度编制决算报表时,做到数据真实、账表相符。

二是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蔡甸区信访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成立工作专班,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下年度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其他单位把财务管理作为执行好财务纪律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三是蔡甸区商务局等8个部门预算控制不严格,无预算和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工会经费的问题。其中:区商务局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妇联班子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和审计、财政、工会部门联系沟通,找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和采购备案工作,切实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区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纳入了年度预算,并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数额执行有关支出;其他责任单位通过完善内部流程,严格控制预算,规范收支行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蔡甸区桐湖办事处等2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区桐湖办事处制定《桐湖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整改长效机制。其余单位加强管理,规范采购手续,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

3.关于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违规情况和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4个单位的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3年以上账龄的往来款项达4,385.51万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往来款项进行了分类管理,其中已经清理部分款项,涉及资金41.36万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局等单位积极与区财政局进行对接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查处理。目前区财政局已请第三方在清理挂账。

二是蔡甸区供销社等8个单位报销票据不规范,涉及金额34.31万元。区供销社、区行政审批局等单位通过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员,加强原始单据的审核等方式,杜绝不规范行为再次发生。

三是蔡甸区统计局等3个单位报销培训费等无培训计划、审批文件或无培训人员签到表,涉及金额40.37万元。区统计局对审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完善报销流程和制度,开展了财务自查,督促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按照规范的程序列支费用。其他单位通过完善培训费的报销流程,确保财务规范。

四是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等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5.6万元。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等单位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并委托第三方公司专业指导会计核算和年终决算对账工作,确保资金的适用范围。

五是蔡甸区总工会、区应急管理局等16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制度,固定资产采购未见相应资产验收单。区总工会、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通过完善固定资产采购及验收流程,加强资产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盘点,根据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对台账进行数据更新,保证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三)关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统计不准确和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蔡甸区慈善会、红十字会在审计期间已经进行了补充公示。

2.关于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方面,存在扶贫资金1452.78万元未及时支付,使用效率不高,部分扶贫资产未纳入村级资产管理等问题。侏儒山街、消泗乡拨付及重新安排项目资金1187.51万元,区湿地局收回消泗乡生态补偿金资金265.27万元。对于未纳入村级资产管理的情况,消泗乡目前已对32个村级项目、8个产业项目全部做了资产移交,并完善了资产移交手续。

3.关于其他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上级下拨专项资金滞留区财政未拨付使用。

2018年长江汉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励资金100万元,2019年市林业发展专项(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9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177万元。以上资金区财政局已全部拨付完毕

(2)中等职业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对助学金资助学生资格审核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加强对免学费、助学金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完善核查手续,补充相关手续和记录,确保资助对象符合条件,资助信息真实准确;对职教中心智慧校园创建校园网络平台改造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学校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和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3)乡村医生订单培训专项资金存在乡村医生订单培养人数不达标的问题。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培训中心通过分析生源不足的原因,做好培训项目的招生计划,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增加招生班次,做到应收尽收。

(4)文化体育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挤占专项资金15.56万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情况并研究制定整改意见,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规范预算执行,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目前已经全额调账归垫被挤占的专项资金。

二是文化体育活动供应商选择未见集体决策资料。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蔡甸区文化和旅游局内控管理制度》,除重大资金的使用和大额开支均按要求上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外,针对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类、工程类、货物类等采购项目,事前酝酿,经相关会议审议确定供货商及定价,进一步健全重大资金集体决策程序,同时完善相关会议纪要,将其作为附件装订入会计凭证。

(5)汉江堤整治项目资金结余较大,资金使用率较低的问题。截止2020年11月18日,区水务和湖泊局按照进度要求,已申请使用工程资金1842万元,结存181万元。

(6)治污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区水务和湖泊局会商区城投公司聘请第三方对原蔡甸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进行清产核资。

4.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的相关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水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区水务和湖泊局2020年深入推进河湖治理工作,编制完成湖泊保护总体规划、详规及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持续组织开展三清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32处。劣V类湖泊承包经营权全部收回,实行了人放天养生态养殖。莲花湖(一期)、东北湖、小官莲湖综合整治工程,瓦家赛、金鸡赛、小金鸡赛、笔砚湖、龙家大湖等治理工程全面开工建设,通过采取有效管控和工程措施,我区8个劣V类湖泊水质得到提升,其他湖泊水质保持稳定,20201-12月全区28个湖泊平均水质已达到V类及以上标准,2020年底完成消除劣V类湖泊目标任务。

(2)大气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淘汰了3座天然气熔炼炉,清洁替代2座燃煤炉窑;完成秸秆禁烧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70个“天眼”覆盖全区;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经核实的382家工业企业、100多个工地制定了应急减排清单、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编制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制作公示牌,按市统一要求及时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对突出大气污染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发现突出大气污染问题201个下达督办通知108份。

(3)森林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园林和林业局2020年围绕资源管护,全面守牢生态红线,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开展2018年、2019年森林督查回头看。组织工作专班对违规使用林地、滥砍乱伐林木案件进行查处,已查处整改3起。

(四)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反映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立项审批不完善、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项目批复概算、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不规范等10个问题。消泗乡、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5家单位采取收回资金、制定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等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建设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总体来讲,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较好,相关责任单位狠抓整改落实,14个单位往来长期挂账等没有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也在稳步推进整改中。为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切实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继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推动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预算约束。健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加强对结转资金的跟踪分析,建立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规范预算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完善重大案件、重大问题的联防联控机制。继续推行联动执法,区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监合力;加大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曝光通报力度,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严肃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区审计局要按照区政府部署,有效衔接和细化既有制度规定,进一步固化成熟做法和经验,健全问题整改领导督办机制和日常工作机制、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公告制度、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和结果运用,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为把蔡甸建设成为现代化大武汉的重要增长极和靓丽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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