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23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吴清江

2021-03-12 17:08 蔡甸区审计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1-27084 发布日期 2021-03-12
发布机构 蔡甸区审计局 文  号
分   类 审计 有 效 性 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蔡甸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过程中,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围绕推进落实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聚力促进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资金规范管理,积极推动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等方面开展了相关的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

结果表明,2019年度,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区第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和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科学统筹收支管理,积极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超额完成了预算收入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力培植涵养财源,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投入资金支持地铁蔡甸线建设,支持知音湖大道、嵩阳大道、成功大道、市政配套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投入资金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小进规”等,扶持企业做优做强,增强财源增长实力。充分发挥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和“助保贷”资金放大效应,为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服务,筹建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管理平台,努力为企业融资纾困,全面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聚焦财政支持重点,推动经济发展增效。大力推进中法城建设,支持中法城土地收储、征地拆迁还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促蔡甸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支持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园区功能提升、工业项目引进、产城融合等项目建设,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平台。集中财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嵩阳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优化配置财政资源,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力提效。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安排筹措资金用于按期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争取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土地收储、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短板等项目建设投资。强化脱贫攻坚财政投入保障,投入扶贫资金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污染防治财政保障力度,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四水共治”、沉湖湿地退养还湖(湿)、生态修复等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民生社会事业持续改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及各类社会救助等政策。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重点支持枫树路学校、蔡甸区实验学校、城关七小新建及中小学校改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区中医院综合楼改造升级、江北协和医院重点专科、公立医院改革、智慧医疗及公共卫生等项目。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投入资金,用于七军会射击射箭项目竞赛、文化旅游、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惠民、中法音乐节、全民健身活动等文体事业。大力改善群众交通出行条件,投入资金用于汉蔡高速免费通行和城乡公交一体化。

——积极深化财政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5.04亿元,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行“互联网+财政服务”,开展非税收入扫码缴款。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统筹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扶贫、社保、预决算公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及综合财政财务管理等各类监督检查12次,以查促改,以改促管,筑牢财经纪律防线。

——查出问题有效整改,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对上一年度查出的问题,审计整改促进资金收回5417.1万元,调整账务14011.91万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50项,向纪监委移送案件线索5起。

但是审计也发现,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决算报表(草案)反映: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11,83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00,464万元,上级转移补助收入297,829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7,88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76万元,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32,203万元,上年结余86万。当年支出总计905,839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3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4,3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0,73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5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00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67,05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676,7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7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27,95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0,080万元;支出总计864,24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732,65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131,585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819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区级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下列问题,需要纠正和改进。

(一)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非税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未及时清理。截至2019年末,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账套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余额长期挂账189.88万元未清理。

(二)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台账管理不规范。非税执收管理部门无法核实确认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出租资产产生的收益是否应收尽收,及时上缴财政。

二是延伸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如:区黄陵矶闸管理处将土地租赁给武汉力天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土地租金,涉及金额102.4万元;大集街道办事处门面出租中存在未及时收回、收回的租金未及时上交财政,涉及金额425.8万元;蔡甸区融媒体中心租赁收入收缴不及时,涉及金额141万元。

三是资产处置资料管理不规范。查阅资产处置资料发现,2019年处置蔡甸区农业委员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国有房屋涉及资金529.53万元,档案资料中未见“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请表”、财政审核批复资料,以及处置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备案资料。

(三)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欠收土地出让违约金301.46万元。武汉江河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人唐涛)和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5月21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位于蔡甸区蔡甸街成功大道与公园路交汇处以东(蔡甸街成功村),编号为P(2019)5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缴款截止期为2019年6月21日,其中1,015万元实际交款日期为2020年4月13日,延期297天,应收未收违约金301.46万元。

(四)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拨付,涉及金额882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470万元,村道安防资金196万元,省级农业财政工作综合考评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2019年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19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均未拨付。

(五)地方政府债务基本情况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区级政府性债务情况。截至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8.61亿元,全部为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券。二是债务资金使用中也存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购买建设工程,2011年至2017年共计12笔,扩大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通过对46家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大数据审计,梳理出审计疑点24类4047条。在此基础上,组织审计人员对43家预算单位数据疑点进行了核查,对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家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同时,对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桐湖办事处等单位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调查情况表明,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财政和区直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委、区政府各项改革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积极推动财政改革,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预算执行率进一步提高。二是强化厉行节约意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和会议费支出进一步下降。43家区直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会议费支出分别是年初预算控制数的67%、74%,节约预算资金277.42万元。三是强化财经法纪严肃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严重违规问题明显减少

但通过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区直部门(单位)仍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少数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规范

主要表现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年中追加数额较大,其中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家单位追加调增预算占年初预算超过50%。

(二)少数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

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口径掌握不准确。蔡甸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等2个部门2019年决算报表(草案)数据与账面实际数据不符,涉及金额5,349.27万元。主要系:决算报表收入金额与账面收入金额不符;决算报表支出口径与账面实际支出口径不一致。

二是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蔡甸区信访局等8个部门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涉及金额218.46万元。

三是蔡甸区商务局等8个部门预算控制不严格,无预算和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工会经费。其中:3个部门超预算列支工会经费9.54万元;2个部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39万元;5个部门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60.60万元。

四是蔡甸区桐湖办事处等2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为有部门将2019年列支的房屋维修费、采购电脑、内控制度编写费等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合同采购计划备案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未在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三)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4个单位的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3年以上账龄的往来款项达4,385.51万元。

二是蔡甸区供销社等8个单位报销票据不规范,涉及金额34.31万元。主要系原始凭证不齐全、发票专用章与税务系统查询不一致、发票无税号、发票抬头为个人或单位名称简写等。

三是蔡甸区统计局等3单位报销培训费等无培训计划审批文件或无培训人员签到表,涉及金额40.37万元。

四是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等3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5.6万元。主要表现形式为将电费、邮寄费、食堂费用计入“会议费”、“培训费”等,资产负债表中库存现金为负数。

五是蔡甸区应急管理局等16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制度,固定资产采购未见相应资产验收单。有2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主要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上交及捐赠固定资产未及时下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321.17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社会捐赠款物信息统计不准确和公开不及时。蔡甸区慈善会代蔡甸区商务局公示的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清单中,漏报商务局2020年3月接收的3批物资;蔡甸区科经局2020年1至3月代蔡甸区红十字会接收的社会捐赠物资清单,至审计日尚未进行公示。

(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方面,存在扶贫资金1452.78万元未及时支付,使用效率不高,部分扶贫资产未纳入村级资产管理等问题。

(三)其他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上级下拨专项资金滞留区财政未拨付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区环境监测站长江汉江武汉段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励资金100万元、2019年市林业发展专项(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9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177万元均未拨付使用,资金结余合计574万元。

2.中等职业学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2019年6月蔡甸区财政局拨付蔡甸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春季免学费资金253.68万元,资助学生2,114人;2020年4月拨付蔡甸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秋季免学费资金235.44万元,资助学生1,962人。拨付蔡甸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春季助学金资金23万元,资助学生230人;2020年4月及6月分别拨付蔡甸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秋季助学金资金7.4万元、9万元,资助学生共计164人。审计发现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助学金资助学生资格审核不规范。审计抽取蔡甸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9年度享受助学金待遇学生档案43份。其中,除2人档案有实施家访程序资料验证其资助资格外,其余41人档案均未见实施家访或补充其他验证其资助资格的相关资料。

二是职教中心智慧校园创建校园网络平台改造项目合同签订,未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3.乡村医生订单培训专项资金存在乡村医生订单培养人数不达标的问题。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乡村医生订单培养的通知,要求蔡甸区2016至2018年度参加培训报名指标为70人/年,经查阅卫生和计划生育培训中心提供培训报名登记表,实际报名人数2016年报名46人、2017年度19人、2018年12人,2019年继续培训人数为69人。

4.文化体育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挤占专项资金15.56万元。2019年,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体育专项活动经费(含环湖赛事)资金实际发生306.88万元,审计发现区文化和旅游局在该专项资金中列支食堂费用、体检费用、物业费用等办公经费15.56万元。

二是文化体育活动供应商选择未见集体决策资料。2019年度,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体育专项活动(含环湖赛事)资金中支付音乐节开幕式、汉诗、专题座谈等活动费5笔,涉及资金78.04万元,其中最高19.98万元,最低5.74万元。在区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支付统计、宣传、营销、服务等费用9笔,涉及资金133.98万元,其中最高23.8万元,最低8.33万元。选择以上供应商未见相关集体决策等书面资料。

5.汉江堤整治项目资金结存较大,资金使用率较低。

2019年区水务和湖泊局汉江堤整治项目专项资金2,02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申请使用1,009万元,结余1,014万元。

6.治污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区水务和湖泊局2019年水务转移支付治污水工程建设项目(武财建〔2019〕188号),上级下达专项资金600万元,截止2019年拨付使用190万元,2020年6月末,已全额拨付到位。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东风闸渠、东湖泵站渠截污工程建设。该工程承接单位为蔡甸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现由区城投公司托管)。

对2019年该公司收到的190万元工程款进行延伸审计发现,工程管理中存在设备购置、材料费、劳务费等大额支出未见相关选择供应商集体决策、询价及相关验收、结算明细资料等问题,涉及资金168.80万元。

另外审计还发现,根据2019年3月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区水务和湖泊局将该公司以股权划拨的形式划拨给武汉市蔡甸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至审计期止,区水务和湖泊局尚未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水资源方面。2019年全区监测的28个湖泊中,11个重点湖泊有8个达到Ⅳ类水质,3个达到Ⅴ类水质。与2018年相比,4个湖泊水质好转,其它重点湖泊水质保持稳定。17个非重点湖泊中,3个达到Ⅳ类水质,6个达到Ⅴ类水质,8个劣于Ⅴ类水质。与2018年相比,3个湖泊水质好转;5个湖泊水质下降;其余9个非重点湖泊水质保持稳定。

2.大气污染方面。2019蔡甸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9.4%,其中37天优、213天良、88天轻度污染、19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2019年被省市和第三方督查通报秸秆焚烧问题51处。

3.森林资源方面。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案件5起,占用面积1.73公顷,行政立案2起。

4.矿产资源方面。2019年查处违法采矿案件27起,罚款42.89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完成蔡甸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实习实训综合楼及配套工程、蔡甸区黄星大道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三标段)等3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共审计项目资金53890.08万元,通过审计复核共核减工程造价146.9万元。

审计发现,还有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建设资金闲置未发挥使用效益、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10个问题,涉及不规范建设资金1524.62万元。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以清单形式印送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政府将认真督促整改,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为目标,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管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好专款专用;四是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盘活各位沉淀资金资产;五是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金法纪意识。

(二)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措施。一是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二是坚持标准不变,持续深入精准扶贫,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顿,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施策、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三是坚持力度不减,全力抓好污染防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源头治理。

(三)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增强建设法规意识一是高度重视项目程序管理。细化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操作,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二是加强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资概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三是探索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投资决策、建设管理制度,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制度保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地把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为推进蔡甸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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