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7号提案及 合并案(1)、(2)的答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2022-08-25 10:20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2-24324 发布日期 2022-08-25
发布机构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蔡住建文〔2022〕9号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 效 性 有效

冯超、胡彬、张颖、杜卫华、陈乔、刘汉陵、郑志坚、张威、梁华平、程迎春、肖涛、胡彬、胡俊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对旧改小区实施大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老旧小区基本情况

  我区老旧小区一般始建于19世纪七八十年代,总建筑面积292.59万平方米,户数26561户。目前,我区老旧小区大多集中在蔡甸街、蔡经开(山街)、中法城、大集街辖区,有527个老旧自管小区。因其规划建设年代早,建设标准相对较低,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线老化、设备年久失修、楼体饰面脱落,节能保温效果差等诸多问题,已无法满足居住环境和市容美观的要求。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迫切希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二、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针对老旧小区没有房屋维修专项资金,按照《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老旧小区没有公共收益和对设立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事项未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前,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改造老旧小区促进社区共建、强党建引领社区共治,积极推进提升改造老旧小区工作,整体增加老旧小区居民满意率幸福感,取得一定成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武政办[2019]116号)文件要求,2019年,我区从基础类、提升类、完善类3个方面试点启动了湖堤路1号民政局宿舍和拥军路9号水厂宿舍2个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改造项目14个,2021年拟改造项目18个,2022年改造项目57个,持续推进该项工作。目前,有“红色物业”武汉四方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为新福社区民政局宿舍小区免费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为跃进社区机关小区提供价低质优的物业服务。2021年我局牵头,组织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与蔡甸街开展物业企业帮扶试点工作,19家物业企业指导帮扶36个老旧小区规范化物业服务活动。

  区住建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提升采取以下做法:一是拟定《蔡甸区优秀自管住宅小区评选奖励办法》,每月至少组织2次对自管小区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评分,提升老旧住宅小区服务水平;二是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配合其他部门共同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及监督管理活动中需要协调的问题;三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工作,配合街道推进老旧小区党组织覆盖、业委会成立、物业服务规范化等工作。

  三、合并案处置情况

  (一)合并案陈乔、刘汉陵、郑志坚、张威、梁华平、程迎春等委员提出《关于在社区老旧楼栋推广安装缓步座椅的提案》的办理情况。

  区住建局作为提案办理单位,已经对蔡甸街、蔡经开(山街)、中法城、大集街和区民政局告知办理事项,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目前在蔡甸街丽水新城、老民政局宿舍(湖堤路1号)等小区老旧楼栋安装缓步座椅,给上下楼梯的老年人提供上下楼临时缓冲休息设施。下一步区民政局依据委员建议,通过对全区老旧楼栋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进行设计、安装座椅预算后拿出建设方案实施建设,并征求业主意见后纳入社区或物业服务维护,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确保惠民暖心工程落到实处。

  (二)合并案肖涛、胡彬、胡俊、杜卫华等委员提出《关于规范小区电梯广告管理的提案》办理情况。

  按照《物权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利用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取的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的收益,作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区住建局已经按照《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鄂建文〔2022〕22号)的要求印发《蔡甸区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整治物业管理区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小区电梯广告管理作为整治的范围,区住建局一是召开全区专项整治动员会,对整治要求作出动员部署;二是专班进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报告和总结。

  同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物业小区,区住建局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街道社区见证下进行“四资移交”,由业主委员会经营管理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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