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第46号建议的答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2022-08-25 10:20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2-24322 发布日期 2022-08-25
发布机构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蔡住建文〔2022〕7号
分   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 效 性 有效

杨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我区现有市场化物业企业83家,物业管理项目107个,管理面积1226.72万方,共计3100栋房屋,服务102675户业主,物业管理从业人员3211人。区住建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完成以下工作。

  (一)强化主管部门职能监管。严格履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等五大行政备案制度,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在市民之家进行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前期物业服务价格标准,低于中心城区前期物业服务五星级服务的价格标准。

  (二)加强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物业服务。要求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四公开一监督”制度、物业企业服务定期报告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三方联动”制度。

  (三)加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日常巡查。按照《蔡甸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前三的物业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排名后三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信用扣分处理,督促其提升服务水平。

  (四)依法依规做好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制定工作。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目前我区办理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备案按照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文件执行,物价部门按照物业企业的服务等级制定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原则上不突破上限,适当进行下浮,减轻居民的生活成本。

  (五)主动配合街道组建业主委员会工作。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推进成立业主大会工作。按照《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指导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好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职能,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激发广大业主关爱小区、热爱公益事业、关心小区管理,把“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的意识变为每个业主的实际行动,提升业主自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识,提高我区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覆盖率。

  (六)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通过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进社区、与媒体进行合作宣传等手段,全面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业主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责、权、利,树立花钱买服务、物业保值增值等物业消费理念,真正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中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发挥“三方联动”机制的作用。督促各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并上报。通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牵头,对物业企业上报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推进整改落实,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

  (二)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全区专业化管理的物业小区、老旧小区进行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改,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包括消防宣传、消防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到每一户居民家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健全完善“四公开一监督”和物业服务定期报告制度。在全区住宅小区推行落实“四公开一监督”,公开物业服务人员姓名和岗位,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开报修、投诉和监督电话,接受业主监督。建立健全物业企业季度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制度,要求物业企业每季度向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报告八个方面(向业委会报告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开展物业服务工作情况)的基础服务情况,每年报告五个方面的重大事项(定期公开物业服务、收费、公共收益等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四)加大考核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第三方考核,按照全面覆盖与重点巡查结合、量化评价与问题督导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的原则,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巡查机制。对每月巡查通报排名靠后的物业企业约谈物业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责令整改;对连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物业企业记企业、项目经理信用失信分或进行劝退服务项目,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在全区物业企业中形成了“比赶超”良好氛围,促进了物业市场优胜劣汰和服务质量转型升级。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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