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2-24320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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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蔡住建文〔2022〕5号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 效 性 | 有效 |
周尚勇代表:
您(或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奓山新社区停车场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我局于7月25日组织相关协办单位及议案代表实地考察,对议案代表提出的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奓山还建楼旁常福中心规划区域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议案代表对该地块规划情况做了详细讲解,该地块作为常福之心规划区域内,建议按区政府统一规划安排。
对议案解决方法中提到的地块(奓山还建楼旁奓山村空置地块)也进行实地考察,该地块位于奓山还建社区与汉阳二中之间,用地面积约18472平方米,土规为部分城镇用地、部分林地,城规为部分中小学用地、部分商业用地、部分占用防护绿地,现状为闲置地块,建设公共停车场后能缓解奓山还建社区停车问题,拟作为停车场建设点位。
二、存在问题
项目土规需要调整,城规要办理总兼容性论证,退让防护绿地等手续。
三、下步工作
拟将奓山还建楼旁奓山村空置地块作为停车场建设点位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确定是否启动建设,并指定平台公司作为建设主体单位负责实施建设工作。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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