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2021-09-02 10:00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1-64577 发布日期 2021-09-02
发布机构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蔡住建文〔2021〕11号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 效 性 有效


吴江利、陈维、张颖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我区现有物业企业76家,物业管理项目104个,管理面积1226.72万方,共计3100栋房屋,服务102675户业主,物业管理从业人员3211人。

  (一)开展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第三方考核。制定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考核办法,报区政府研究同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4个街道、12个职能部门、104个专业化物业小区、84个老旧小区进行检查考核,每月进行排名通报。通过第三方考核,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各主体参与度不断提升,整改力度不断增强,小区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推进物业小区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我局对全区住宅小区进行摸底排查,发现未实现供水、供电“一户一表”直供直抄的小区16个,涉及供水用户17370户、供电用户12914户。我局拟定了《全区物业小区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改造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实施。根据职责分工,我局建立了工作联系群,联系协调4个街道办事处和水、电专营单位,共同推动我区住宅小区居民用水用电实现“一户一表”直供直抄,确保水电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物业牵手”,破解自管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推动优秀“红色物业”企业与自管小区结成对子,帮助自管物业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蔡甸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止目前,已有17家物业企业结对帮扶3个街道25个老旧小区。

  (四)分类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针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配合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引导居民通过选聘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引入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居民自治管理或社区代管等形式,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服务模式,实现不同类型物业服务有效覆盖。截止目前,湖堤路1号(民政局宿舍)、机关小区2个老旧小区,引入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为289户居民提供物业服务,服务面积3.3万平方米。

  (五)开展自管小区评优奖励活动,以奖代补促进提档升级。我局对全区527个自管小区开展了前期调查工作,梳理基本情况,起草了《蔡甸区优秀自管小区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并上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实施。我局派专人将文件送达区委组织部、街道办事处,建立了工作联系群,指导街道开展优秀自管小区评选活动。奖励资金按面积照0.5元/月/平方米标准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优秀自管小区一定奖励,用于该小区物业服务各项费用支出,弥补经费不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开发建设中遗留的问题有待解决。早期修建的住宅小区在规划设计上存在不足,物业用房、小区停车位配备数量不够;部分早期商品房小区供水、供电未实现“一户一表”直供直抄,导致安全隐患,管理困难;房屋交付后,开发建设单位履行质量保修法定义务不积极等等。这些在开发过程中遗留的问题,直接影响后期物业服务质量。

  (二)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住宅小区的管理涉及15个部门及水、电、气、电信等专营单位,对物业管理种种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工作合力,部分街道没有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环节,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格局有待提升。

  三、下步工作

  (一)积极发挥“三方联动”机制的作用。依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将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基层治理体系,督促各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制止并上报。通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牵头,对物业企业上报的问题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讨论,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推进整改落实,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

  (二)高度重视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对全区专业化管理的物业小区、老旧小区进行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改,消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二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包括消防宣传、消防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到每一户居民家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健全完善“四公开一监督”和物业服务定期报告制度。在全区住宅小区推行落实“四公开一监督”,公开物业服务人员姓名和岗位,公开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公开报修、投诉和监督电话,接受业主监督。建立健全物业企业季度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制度,要求物业企业每季度向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报告八个方面(向业委会报告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开展物业服务工作情况)的基础服务情况,每年报告五个方面的重大事项(定期公开物业服务、收费、公共收益等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依据《武汉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老旧小区拓面提质标准》,指导组织市场化的物业服务企业与蔡甸街龚家岭社区、跃进社区、茂源社区开展物业企业帮扶试点工作,指导老旧小区规范化物业服务活动。从“保洁、保安、保绿、保修、保稳定”五保基本服务,逐步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减少治安安全隐患,给住户一个干净整洁温馨的居住生活环境。

(五)加大考核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第三方考核,按照全面覆盖与重点巡查结合、量化评价与问题督导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的原则,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巡查机制。约谈每月巡查通报排名靠后的物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责令其整改;对连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物业企业记企业、项目经理信用失信分或进行劝退服务项目,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在全区物业企业中形成“比赶超”良好氛围,促进了物业市场优胜劣汰和服务质量转型升级。

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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