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卫生计生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19899 | 发布日期 | 2015-04-13 |
|---|---|---|---|
| 发布机构 | 卫计委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附件1
蔡甸区卫计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计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区级卫生计生部门预算、决算,负责区级卫生计生经费的管理工作;领导、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党建、群团以及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措施、规定;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组织推进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卫生计生和农村卫生计生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有效开展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承担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有关工作;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无偿献血。
(五)组织实施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六)负责全区卫生计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制定卫生计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卫生计生重大事故处理和信访接待工作。
(七)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事业健康发展;监督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八)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区卫生和计生资源配置;组织编制全区卫生计生基本建设规划,指导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规划编制;负责监测卫生计生发展动态,发布有关安全预警、预报;负责卫生计生信息统计、分析研究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九)承办蔡甸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负责创建的巩固提高和日常管理;制定全区爱国卫生运动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卫生城市、卫生城镇、卫生乡村、卫生先进单位的建设和考核工作;指导开展除害防病活动。
(十)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建立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监督实施卫生和计生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卫生计生服务技术质量控制与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技术风险防范,指导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十一)负责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卫生计生对外合作交流;管理实施卫生计生国际援助项目。
(十三)指导干部保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协调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按规定组织计生系统专项评比表彰活动。
(十五)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相关职责。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措施,指导基层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协调周边地区开展打击协作;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协调组织党政干部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理论培训,协调宣传、文化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开展卫生计生宣传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和工作制度;协调建立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九)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制定全区卫生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卫生计生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卫计委(部门)由机关及下属1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卫计委在职财政编制人数80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5人,事业编制769人,实有在职人数943人。
离退休人员58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80人。
(以上人数不含街乡镇卫生院人数)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342.6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42.6万元,主要包括教育支出10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0.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342.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863.6万元,增长13.3%,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939.4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668.4万元,增长12.7 %,主要原因是:编制内招录的22名大学生,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及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8.1万元。
(二)项目支出1403.2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95.2万元,增长16.2 %。其中:
1、慢病防治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防治指导检查工作。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5万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宣传、培训、检查等经费。
3、血吸虫病防治28.6万元,用于疫区的血吸虫病的查、治、灭、管、防等工作经费。
4、人口和计生服务网络建设经费69万元,用于社区人员及工作经费。
5、人口和计生统计及抽样调查经费10万元,用于人口和计生下乡调查、各级督办、检查等工作经费。
6、人口和计生信息系统建设经费4万元;用于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维护及建设经费。
7、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费55万元,用于计生宣传品制作、计生杂志、报刊及业务书刊订阅、创省、市计生依法行政示范街经费、公共区域大型牌制作、打造“人口文化示范基地”经费、计生专干培训经费。
8、精神病防治工作经费10万元,开展对精神病人的调查干预等工作经费。
9、红十字会活动经费5万元,用于区红十字会日常活动经费。
10、计生家庭扶助及奖励经费482.8万元,用于全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经费,包括独生子女家庭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区级负担部分、农村独女户中、高考奖励、农村独女、双女户家庭医保费、农村双女户家庭绝育一次性奖励、农村独女、双女结扎户免除高中学杂费。
11、绩效工资补差额补助120.4万元 ,用于补助卫计系统绩效工资不足经费。
12、村卫生室运行经费22.2万元,用于补助全区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工作经费。
13、义务献血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组织义务献血工作经费。
14、购买社会服务支出-消毒站12万元,用于购买消毒站开展社区和公共场所消毒、虫媒防治等经费。
15、艾滋病防治17.76万元;用于对艾滋病防治的宣传、人员的培训、流行病学调查等。
16、社会抚养费155万元,用于计生专项经费不足。主要是计生特殊家庭慰问、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社区(村)级服务信息系统年费、三查四术免费服务经费、药具经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工作经费、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经费、协会中心户长补贴、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活动经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经费、其它业务经费。
17、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经费10万元,用于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工作经费。
18、计生免费技术服务经费90万元,用于计生三查四术免费服务经费、计生手术后遗症补贴。
19、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经费62万元;用于“两非”案件调查工作经费、执法工作经费、“两非”案件举报奖励经费。
20、地方病防治经费5万元,用于地方病防控经费。
21、人口和计生目标责任考核经费20万元;用于人口和计生目标责任考核经费。
22、传染病防治经费10万元,用于对全区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23、下岗职工证照优惠补偿15万元,用于对下岗职工办卫生证照及办证健康体检方面优惠补偿。
24、卫生监督设备与制式服装等5万元,用于卫生监督执法设备的更新等。
25、卫生监督执法专项20万元,用于弥补区卫生监督所日常办案执法经费不足。
26、乡村医生专业技能培训10万元,用于对乡医继续教育培训等。
27、新农合信息网络使用维护费24.5万元,用于合作医疗专网运转及日常维护保养等费用。
28、合管站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乡镇合管站日常管理及办公经费。
29、新农合宣传稽核专项经费24万元,用于区合管办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稽核稽查,一卡通补卡制卡等专项活动经费。
30、档案达标升级建设费(一次性)15万元,用于合作医疗病人档案的升级达标工作。
31、急救站运营补助71万元,用于弥补区急救站车辆、招聘担架人员等日常性运转经费不足。
附件2 | |||
2015年卫计委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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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 7342.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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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 二、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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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级补助收入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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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四、教育支出 | 106.2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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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0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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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6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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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医疗卫生支出 | 45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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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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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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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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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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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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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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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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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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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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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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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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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7342.6 | 本年支出合计 | 7342.6 |
七、上年结转 |
| 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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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7342.6 | 支出总计 | 7342.6 |
2015年区卫计委(部门预算单位)财政拨款(补助) 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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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型 | 款 项 | 项 目 | 小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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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7342.6 | 5939.4 | 3053.9 | 2738.1 | 147.4 | 1403.2 | ||
教育支出 | 职业教育 | 中专教育 | 卫生学校 | 106.7 | 96.7 | 96.7 | 0.0 | 0.0 | 1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蔡甸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175.1 | 101.6 | 87.8 | 0.0 | 13.8 | 73.5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卫计委机关 | 331.4 | 331.4 | 0.0 | 331.4 | 0.0 | 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十三医院 | 1063.6 | 1063.6 | 0.0 | 1063.6 | 0.0 | 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血防所 | 373.3 | 373.3 | 0.0 | 373.3 | 0.0 | 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卫生监督所 | 4.1 | 4.1 | 0.0 | 4.1 | 0.0 | 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保健所 | 129.1 | 129.1 | 0.0 | 129.1 | 0.0 | 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中医院 | 356.9 | 356.9 | 0.0 | 356.9 | 0.0 | 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皮防所 | 65.8 | 65.8 | 0.0 | 65.8 | 0.0 | 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卫生学校 | 40.0 | 40.0 | 0.0 | 40.0 | 0.0 | 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疾控中心 | 121.2 | 121.2 | 0.0 | 121.2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行政运行(医疗卫生) | 卫计委机关 | 378.8 | 378.8 | 309.9 | 0.0 | 68.9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疗卫生) | 卫计委机关 | 130.4 | 0.0 | 0.0 | 0.0 | 0.0 | 130.4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立医院 | 综合医院 | 十三医院 | 801.8 | 801.8 | 801.8 | 0.0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立医院 | 中医(民族)医院 | 中医院 | 459.4 | 459.4 | 459.4 | 0.0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疾控中心 | 233.1 | 208.1 | 185.2 | 0.0 | 22.9 | 25.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卫生监督机构 | 卫生监督所 | 86.3 | 61.3 | 42.6 | 0.0 | 18.7 | 25.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妇幼保健机构 | 保健所 | 146.1 | 146.1 | 146.1 | 0.0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应急救治机构 | 急救站 | 155.6 | 84.6 | 61.5 | 0.0 | 23.1 | 71.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皮防所 | 75.9 | 75.9 | 75.9 | 0.0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血防所 | 517.8 | 517.8 | 517.8 | 0.0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卫计委机关 | 22.2 | 0.0 | 0.0 | 0.0 | 0.0 | 22.2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卫计委机关 | 66.4 | 0.0 | 0.0 | 0.0 | 0.0 | 66.4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公共卫生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卫计委机关 | 22.0 | 0.0 | 0.0 | 0.0 | 0.0 | 22.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行政单位医疗 | 卫计委机关 | 85.4 | 85.4 | 40.3 | 45.1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血防所 | 75.0 | 75.0 | 45.2 | 29.8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急救站 | 5.4 | 5.4 | 5.4 | 0.0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十三医院 | 160.9 | 160.9 | 75.9 | 85.0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卫生学校 | 11.6 | 11.6 | 8.5 | 3.2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保健所 | 23.1 | 23.1 | 12.8 | 10.3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蔡甸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7.7 | 7.7 | 7.7 | 0.0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卫生监督所 | 8.0 | 8.0 | 7.3 | 0.7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皮防所 | 11.9 | 11.9 | 6.6 | 5.3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中医院 | 71.9 | 71.9 | 43.4 | 28.5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医疗保障 | 事业单位医疗 | 疾控中心 | 25.8 | 25.8 | 16.2 | 9.7 | 0.0 | 0.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计划生育事务 | 计划生育服务 | 卫计委机关 | 235.0 | 0.0 | 0.0 | 0.0 | 0.0 | 235.0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计划生育事务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卫计委机关 | 722.8 | 0.0 | 0.0 | 0.0 | 0.0 | 722.8 | ||
住房保障支出 | 住房改革支出 | 住房公积金 | 蔡甸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 4.4 | 4.4 | 0.0 | 4.4 | 0.0 | 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住房改革支出 | 住房公积金 | 卫计委机关 | 15.5 | 15.5 | 0.0 | 15.5 | 0.0 | 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住房改革支出 | 住房公积金 | 卫生监督所 | 3.0 | 3.0 | 0.0 | 3.0 | 0.0 | 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住房改革支出 | 住房公积金 | 疾控中心 | 9.3 | 9.3 | 0.0 | 9.3 | 0.0 | 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住房改革支出 | 住房公积金 | 急救站 | 3.1 | 3.1 | 0.0 | 3.1 | 0.0 | 0.0 | ||
附件4
区卫计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65.32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0.38
万元,下降0.58%。其中: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3.82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2.7%。
附件5
2015年区卫计委(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14年预算 | |
合 计 | 65.32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1.5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1.5 | |
3.公务接待费 | 13.82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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