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家庭新型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项目名称 | 农村计生家庭新型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 主管部门 | 蔡甸区卫生健康局 |
补贴对象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扶对象和农村计划生育特扶对象 | 补贴标准 | 1、农村独生子家庭的夫妻,每人40元/月的补贴; 2、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家庭的夫妻,每人60元/月的补贴; 3、农村节育并发症二、三等级对象,每人80元/月的补贴; 4、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含三级)和死亡家庭的夫妻,每人100元/月的补贴。 |
申报条件 | 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且参加了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 | 申报流程 | 乡镇在系统中筛选名单→区人社局审核→区级审批→区级资金发放 |
补贴发放时间及频次 | 按年发放(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 补贴政策文件 | 1、《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做好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鄂人口办【2009】53号 2、《市人口计生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武人计【2010】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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