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项目名称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主管部门 | 蔡甸区人社局 |
补贴对象 | 个体工商户 | 补贴标准 | 一次性5000元 |
申报条件 |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入乡创业补贴。2020年1月1日起,农民工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经营地址在乡或村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创业人员,须取得武汉市任一区户籍后外出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武汉户籍所在区创业 | 申报流程 | 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
补贴发放时间及频次 | 5个工作日审核,7个工作日公示后拨付 | 补贴政策文件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0〕149号)。 |
关于做好一次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tzgsgg/202005/P020200518627393125094.pdf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