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补贴项目名称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 主管部门 | 民政局 |
补贴对象 | 农村低保救助对象 | 补贴标准 | 人均820元/月 |
申报条件 |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居住在本市的居民;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所拥有的住房、车辆等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 | 申报流程 | 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区民政局)——发放(代发金融机构 |
补贴发放时间及频次 | 按月发放,每月20日前 | 补贴政策文件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武民政[2023]10号、《关于印发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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